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推荐自治区本级粮食库存检查专家的通知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直属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广西军粮供应公司、广西粮食发展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检查队伍建设,更好地满足“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在粮食库存检查中的应用需要,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决定从全区各地现有专业人员中推荐建立自治区本级粮食库存检查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坚定。被推荐人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工作责任心强,在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中做到公正廉洁、科学严谨、公平公正。
(二)业务熟悉。被推荐人熟悉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较丰富的库存检查经验,从事相关业务工作3年以上。
(三)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要能适应粮食库存检查高劳动强度的要求;同时,为了保持专家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年龄原则上男同志不超过55周岁、女同志不超过50周岁。
二、推荐名额
(一)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推荐不少于《推荐自治区本级粮食库存检查专家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规定的人数。推荐人员在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以及原直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中产生。
(二)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根据专家推荐条件应推尽推。
三、专家库分组及技能要求
根据粮食库存检查内容,专家库分设实物检查组(含安全生产检查)、统计账检查组、会计账检查组(含库贷核查)、
质量检查组等4个专业组。各专业组技能要求:
实物检查组:了解粮食实物检查的基础知识;掌握实物检查的范围、方法和内容,以及安全生产检查方法。
统计账检查组:了解统计的基础知识和粮食政策规定,掌握统计账检查的内容、方法和程序。
会计账检查组:了解会计核算基础知识;掌握粮食会计账检查的原理、内容、步骤和方法,以及库贷核查方法。
质量检查组:了解粮食质量政策规定和检查内容;掌握扦样方法和样品检验方法,判定粮油质量状况。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积极支持自治区本级粮食库存检查专家库的建立,确保推荐工作圆满完成,根据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认真填写《自治区本级粮食库存检查专家推荐表》(附件2)。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被推荐人能够独立完成相应的检查工作任务。
(二)被推荐人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评后,择优进入自治区本级粮食库存检查专家库,并公布姓名和检查方向(其他个人资料不予公布)。自治区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人员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三)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直属各单位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推荐自治区本级粮食库存检查专家汇总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gxlsjdjc@163.com)报送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处,同时将《自治区本级粮食库存检查专家推荐表》原件挂号邮寄至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益发,0771-5639969、18078185882。
附件:1.推荐自治区本级粮食库存检查专家名额分配表
2.自治区本级粮食库存检查专家推荐表
3.推荐自治区本级粮食库存检查专家汇总表
2020年4月2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