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粮发〔2019〕58号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广西粮食行业协会、广西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广西粮油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广西粮食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国泰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鑫粮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金茶王油脂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 粮食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19〕287号)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各子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规〔2019〕183号)有关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广西好粮油”产品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为广西区内粮油加工企业,申报产品为申报企业以广西区内生产的优质原料加工生产的、符合“广西好粮油”标准的粮油产品,包括大米和食用植物油。
二、时间安排
参加2019年度“广西好粮油”产品遴选的企业,应在2019年9月30日前将参选样品送至广西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检验。11月上旬组织完成遴选工作,遴选品种为大米、食用植物油两类产品。
三、申报要求
广西区内各类符合条件的粮油加工企业均可按照《“广西好粮油”产品遴选办法》要求,自愿参与“广西好粮油”产品遴选。 申报企业的产品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检验合格,才能填报“广西好粮油”产品申报书。申报企业按照“一品一报”、“一年一报”的方式,完整、规范、准确填写《“广西好粮油”产品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完整、有效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第四部分)。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一式3份并附上电子光盘。参加申报的企业于2019年10月25日前向广西粮食行业协会报送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联系单位:广西粮食行业协会,联系人:覃译谊,联系电话:0771-5628119、18607856432;
样品检验联系单位:广西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联系人:赖丽琼、黄桂军,联系电话:0771-4855503 ,13878804915 、13877167314,传真:0771-4855503。
四、工作经费
2019年度“广西好粮油”产品遴选,送检样品检验费用由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担。
本文及附件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下载。
附件:1. “广西好粮油”产品遴选办法
2. “广西好粮油”产品申报书
3. “广西好粮油”产品遴选汇总表
2019年9月24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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