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定向邀标电子竞价交易,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有意向参加2022-2023年产普通籼稻定向邀标电子竞价销售的购粮企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时间、数量和地点:
时间:具体销售时间、数量另行公告。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9号广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楼4楼
二、交易方式、截止时间:
(一)参加交易的竞买方、委托方须在2025年2月25日12:00前按要求办理交易中心会员注册或年审、密钥、CA证书、电子签章等。
(二)交易方式:现场交易和远程交易。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25日12:00前提交相关材料给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
三、交易资格、要求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工商登记及进行加工生产,生产经营正常的饲料、医用酒精、有机酸、燃料乙醇生产企业。(报名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及加工许可证)
(二)购粮企业须出具前一年度全年饲料、医用酒精、有机酸、燃料乙醇用粮证明材料,累计购买的定向销售普通籼稻,不能超过其半年生产用量。(报名企业需从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上导出本企业2024年的《商品粮油收支平衡年报表》,加盖购粮企业公章)
(三)企业购买的定向销售普通籼稻,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作食品原料,只能用于本企业生产饲料、医用酒精、有机酸、燃料乙醇等。用于生产饲料的,应当符合饲料卫生标准。购粮企业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所购粮食用于本企业生产饲料、医用酒精、有机酸、燃料乙醇等,决不转让、倒卖及改变用途,并严格服从有关部门监管。
(四)购粮企业购买的每批次定向销售普通籼稻均需实行专仓储存,并做好台账登记,待有关监管部门查验后再按规定用途加工使用。
(五)购粮企业保留原始凭证。竞买企业要认真保存好粮食购买、出库、运输、入库、加工等各环节原始单据,以及租车票据、加工生产、用电记录等相关凭证,以备查验。
(六)、对购粮企业按200元/吨收取保证金,待其按规定用途使用处理完所购的定向销售普通籼稻,并取得当地监管部门证明后再给予退回。(报名时无须缴纳保证金,在正式拍卖前缴纳)
(七)、报名的购粮企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批合格后,方具备参加2022-2023年度定向销售普通籼稻的购粮资格。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71-5605095,0771-5618788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