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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的通知(桂粮办发〔2020〕55号)

2020-11-24 16: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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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的通知

桂粮办发〔2020〕55号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相关国家政策性粮食存储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7个部门转发关于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的通知》(桂粮发〔2019〕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指标分工表〉的通知》(桂粮安考核办发〔2020〕10号)要求,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决定开展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通过“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抽取 8个企业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企业

(一)广西大富华农牧饲料有限公司

(二)桂林灵川县永祥米业有限公司

(三)灵川县力源物流有限公司

(四)桂林金峰食品有限公司

(五)广西桂林鑫谷源米业有限公司

(六)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七)防城港中储粮仓储有限公司

(八)大海粮油工业(防城港)有限公司

二、检查文件依据和内容

(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 7 个部门转发关于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的通知》(桂粮发〔2019〕55号);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第一批国家政策性粮食定向销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粮发〔2020〕18号,只发北海市);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定向邀标竞价销售饲料用粮监管工作的通知》(桂粮发〔2020〕50号,只发柳州、桂林、贺州市)。

三、检查人员

李益发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处三级调研员

韦宗唐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处三级主任科员(联系电话:18877110902)

四、检查时间

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

四、其他要求

(一)未抽中的企业,由相关市、县(市、区)按在地原则开展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处)。

(二)同时抽查桂林灵川县永祥米业有限公司应急成品粮储备库存。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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