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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对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政策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0-09-28 17: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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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在此前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和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部分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了随机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重点检查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对该项政策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20201010日至1220日。

二、检查内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5个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20112号)精神,结合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抓系统、系统抓有关部署要求,主要检查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检查粮食收购计划的分解安排、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和价格、收购流程、售粮款和补贴资金兑现等内容。

三、检查分组

(一)第一组

检查地市:南宁市、钦州市

检查组人员:

农有洲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审计处处长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党委一级主任科员

冯秋瀚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与产业发展处

一级主任科员(13557997073

(二)第二组

检查地市:柳州市、来宾市

检查组人员:

蒙锡阳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与产业发展处副处长

李益发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处三级调研员

韦思华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15878817298

(三)第三组

检查地市:贵港市、玉林市

检查组人员:

罗大宁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审计处二级调研员

梁宗喜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韦宗唐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处三级主任科员18877110902

四、检查方法

每个组在所负责的市中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至少抽查1家收购企业,并随机抽取不少于3户种粮农户或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调查。

五、检查总结

检查组要建立抽查工作档案,填写现场抽查记录表,详细记载抽查时间、对象、结果以及处理等情况。抽查结束后,将抽查报告、抽查有关记录和报表于1231日前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处,以便汇总整理后上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附件:1.2020年度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专项检查情况表

2.现场检查记录

20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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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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