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黎安新
2019年7月26日
2019年6月以来,我们根据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实际,组织调研组先后深入全州、桂平、平南、田东等地开展调研。通过与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部分收购企业代表座谈,实地走访村委会、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形式,充分了解储备粮订单收购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研究探讨如何做好2019年稻谷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工作的措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稻谷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政策呈现出的新特点及面临的问题
2019年稻谷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新政策与2018年对全区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挂钩实施方案相比较,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订单收购的主体改变。过去采取由各地政府负责将订单计划分配落实到种粮农民,并由各乡镇政府与种粮农民签订《直补订单粮售粮协议》。今年改由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与粮食收购企业签订《2019年储备粮委托收购合同》,再由收购企业与稻谷生产者签订《储备粮订购书》,收购企业依据《储备粮订购书》收购粮食。面临的问题:往年订单收购工作的主体是各地人民政府和乡镇机关,粮食收购企业只是配合开展工作;今年的主体转换为粮食收购企业直接面向农民收购粮食,部分收购企业存在推诿、不愿担责的思想。座谈中,部分县、区的粮食收储企业均表示已习惯于以往配合地方政府收购的模式。
(二)优质稻定价机制发生变化。过去在优质稻收购价格定价上,由各县人民政府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具体收购价格。今年则是根据自治区确定的调价原则,在自治区政府确定的收购基准价格及价格浮动范围内,由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商广西粮食发展有限公司具体确定实际收购价格。面临的问题:个别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担心完成不了收购任务,过多干预企业对优质稻收购的定价。调研中,个别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表达了对于今年收购价格的关切,以及能否按质按量完成收购任务的担忧。
(三)2019年订单收购总量为80万吨,其中普通早籼稻30万吨,优质稻50万吨,计划全部转为自治区储备和县级储备(区储约75万吨、县储5万吨)。面临的问题:一是今年优质稻收购数量增加,一些地方反映由于近年受自然灾害以及部分田地改种其它经济作物的影响,粮食产量有所降低,粮源出现偏紧的趋势,存在悲观畏难情绪。调研中,全州县有关部门介绍,由于受今年6月初强降雨袭击的影响,县域18个乡镇均不同程度受灾,据不完全统计,受灾人口18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5万亩,对该县今年粮食产量影响较大。二是部分县对订单优质稻全部转区储的新政策有怨言,甚至有抵触情绪。2018年收购订单优质稻40万吨,其中转区储20万吨,另外20万吨作为市场用粮由收购企业包干销售。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桂平市去年收购优质稻2万吨,平南县收购优质稻3.9万吨,均没有转储。三是仓容不足。据统计,目前自治区直属粮库可用空仓容只有5万多吨,市、县(市、区)级取得代储资格的空仓容约为42万吨,仓容缺口33万吨。四是转储验收难度大。今年订单收购的自治区储备优质稻比2018年增加了30万吨,涉及90多个承储库点,验收工作面广、量大,如不能及时组织转储验收,将会影响后续收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切实做好2019年稻谷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收购的工作措施
2019年,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区储备粮订单收购的主体,责任重大。为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订单收购工作,通过广泛调研及认真研判,我们计划采取以下针对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实施
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粮食收购企业因政策调整、粮权归属变化、资金来源用途改变、订单收购数量结构优化及转储验收对质量要求严格等等,在政策的理解、把握和执行上存在误解甚至是曲解。在下步的工作中,公司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培训,向收购企业详细解读今年的稻谷补贴与储备粮收购政策,讲透情况、说清道理、用情动心,切实争取收购企业的理解支持。同时,树立大局意识,组织协调好各方力量,加强管理,确保完成今年的储备粮订单收购任务。
(二)加强收购管理,规范收购行为
1、合理确定委托收购企业。根据政策精神和工作实际,公司在各订单县(市、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粮食购销企业中择优确定仓储条件好、资信度高、管理能力强、讲政治的区储粮代储企业作为今年的订单收购企业,原则上实行一县一企,严格与其签订《储备粮委托收购合同》,明确规定订单收购区域、价格、时间、资金等各要素,明析双方的责、权、利。
2、规范管理收购行为。公司明确要求收购企业须严格执行储备粮订单收购政策,不得再委托第三方进行收购(其子公司除外);订单收购入库的稻谷须单独存放;按规定报送收购进度;收购稻谷水分、杂质超标的,须进行整理,合格后才能入库;订单粮的粮权属自治区人民政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处置;发生粮食调拨时,须向调入方足额开具发票;须保证收购资金安全,普通早籼稻收购款实行分贷分还,由收购企业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储备粮订单收购计划和《储备粮委托收购合同》向当地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收购贷款;优质稻收购款实行统贷统还,由收购企业凭《储备粮委托收购合同》向广粮发公司申请并签订《采购合同》;如违反相关规定的,区储备粮公司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收购企业承担。
3、严把入库质量关。入库过程中,公司将严把质量关,对收购、集并的粮食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进行整理,对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将不予核定为自治区储备粮;对收购的粮食因质量问题(如黄粒米、芽谷、陈粮等)造成损失的,由该收购企业承担;承储企业如果因为把关不严,或没有整理合格造成损失的,由该承储企业承担。
(三)科学合理定价,保障粮农利益
储备优质稻属于半动态轮换管理方式,盈亏将由承储企业承担,公司通过与广粮发公司会商,确定了以销定购、顺价销售的原则,督促广粮发公司主动与各地购销企业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好购、销两条线,科学合理确定今年的稻谷收购价格,切实保证农民、订单客户的合理利益。
(四)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组织转储验收
储备优质稻具有“快进快出”的特性,今年的转储验收工作较以往频次多、数量大、任务艰巨。为切实做好2019年转储验收,公司切实加强对验收工作的领导,从各直属库抽调仓储业务骨干组成多个验收工作组,采取分片区、联动式快速验收,在广粮发公司前期预验收的基础上,于收到各地库点提出验收申请的2日内,验收组即及时到位开展工作。
(五)细化计划安排,统筹组织调拨
1、统筹做好用粮安排。根据文件精神,公司按照“布局合理,方便轮换,有利于发挥储备粮宏观调控作用”的原则,科学制订2019年全区订单收购的储备粮安排计划并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区农发行批准后执行。
2、协调组织粮食调拨。今年的订单粮调拨工作由区储备粮公司负责组织,运输业务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符合资质要求、有实力的运输企业统一承运,装卸业务分别由调出和调入单位负责。公司将督促各调出、调入单位适应新常态、新要求全力配合做好调运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不配合的单位,将不予拨付利息、费用补贴直至取消其来年的订单收购资格。
(六)完善优质稻管理,确保粮食储备安全
适度调整增加优质稻储备,有利于解决我区粮食安全结构性矛盾,促进粮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减轻轮换压力,降低轮换亏损,减轻财政负担。同时,通过创建优质稻米精深加工体系,完善优质稻产业化模式,全面提高稻米品质,进一步提高广西香米的市场占有率。公司结合近期调研和近年来的工作实际,研究制订了《关于加强自治区优质稻储备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从优质稻计划、储存库点、出入库、库存及资金、补贴等各方面对储备优质稻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明确各单位对储备优质稻的管理责任,规范管理措施。鉴于优质稻储备对仓储条件要求较高,为保持优质稻品质,建议自治区政府加大仓储设施建设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优质稻承储库点的仓房改造和建设,推广低温储粮、绿色储粮技术,确保全区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存储安全。
(七)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公司将进一步增强为农服务意识,切实提升对粮食种植、收购、运输、验收、出库等环节的全方位服务水平;通过免费发放稻种实物的方式,以点带面,大力推广优质稻品种种植,鼓励农民多种优质稻、放心粮;坚持依质论价和优质优价的原则,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协调地方做好早开门晚收秤,提高为农服务水平,让农民群众售“舒心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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