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关于切实抓好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0-03-13 11: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

民以食为天,粮稳天下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中国人的饭碗要装中国粮,坚守住“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战略底线。抓好粮食生产始终是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也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种不确定风险增加的压舱石。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粮食生产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释放了明确的重农抓粮信号。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都对粮食生产工作提出了部署。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和粮食产业发展,鹿心社书记强调要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做好粮食生产等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工作。陈武主席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高度重视粮食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但是受种粮比较效益低,农村劳动力缺乏,城市化建设占用耕地等各种因素影响,近年来广西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连续下降,稳定我区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的情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广西粮食生产,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起草《关于切实抓好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文件的制定依据

(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切实抓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合理调整‘粮经饲’结构”的要求。

(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压实部门和地方政府责任,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要下大力气抓好粮食生产,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和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稳住粮食播种面积,稳定粮食产量”的要求。

(三)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提出“通过稳定粮食生产政策、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等,稳定粮食面积和产量,同时继续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的要求。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90号)精神。

三、文件的制定目的

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强化对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硬约束,防止农用农地非农化,稳定我区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确保我区粮食安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四、文件主要内容

(一)切实增强粮食安全底线意识。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抓好粮食生产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落实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粮食产量、充实地方粮食储备、保证市场供应、稳定粮食价格等各项责任,确保我区粮食生产稳定。

(二)落实粮食生产计划。2020年全区粮食生产目标是: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比2019年均有增长,其中播种面积不少于4160万亩、总产量不少于1358万吨,确保口粮自给。2020年3月30日前,各市要将本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到乡(镇)、到村的目标任务分解表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0年4月30日前,将本市早稻播种面积具体地块图斑资料分别报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将适时组织开展种植面积核查。

(三)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重点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大力开展耕地土壤改良与培肥工作,提高耕地质量和耕地产出能力。大力推进良种科研联合攻关,培育和推广适应机械化生产、优质高产的新品种。

(四)切实提高种粮效益。强化种子企业、种粮大户、加工企业之间对接,通过优粮优价引导农民种植优质稻,不断提高全区优质稻种植比例。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强化龙头企业与粮农的利益联结,提高种粮效益。

(五)加强耕地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巩固“大棚房”等农用地非农化问题整治成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

(六)强化撂荒耕地治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的减少撂荒耕地工作格局。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防止耕地抛荒责任相挂钩,对弃耕抛荒耕地超过2年(含2年)的,暂停发放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其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七)强化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国家扶持粮食生产各项补贴政策,对完成年度粮食生产任务的县给予资金奖励,对种粮大县、种粮大户进行表彰宣传,树立鲜明导向。

(八)强化考核激励。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粮食生产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市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核心内容并大幅提高权重,同步作为乡村振兴、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农业相关扶持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与市县粮食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相挂钩。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