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5〕111号)、《自治区粮食局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桂粮发〔2016〕44号)、《国家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2017年7月我局办公室负责组织调研并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
5月10-20日,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印发给局机关有关处室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并在《广西粮食网》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6月15-25日,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讨论稿)》,送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认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5〕111号)、《自治区粮食局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桂粮发〔2016〕44号)、《国家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7月7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讨论稿)》,同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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