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粮食购销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政策性粮食监管的积极性,鼓励举报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工作,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联合制定的《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联系人:原海明 联系电话:0771-5608597
2.电子邮件:zfdcc@lshwzcbj.gxzf.gov.cn
3.通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邮编:530023。信封上请注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8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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