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要求,我单位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和体检等程序完成了公开招聘工作,经研究,拟聘用蓝静同志到我单位工作,现将拟聘人员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12月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0号,邮政编码:530031,联系电话:0771-4820161,监督电话:0771-4821210。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专业 |
拟聘岗位 |
1 |
蓝静 |
女 |
1999年6月 |
本科 |
审计学 |
财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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