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2020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及做好2021年整改工作的通知》(桂绩办通〔2021〕4号)精神,我局对2020年度群众提出的22条意见建议按照建设性意见分类整理、查找绩效考评反馈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切实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研究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内容
(一)基层仓储设施项目建设和维修问题。加大基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维修的支持力度,改善粮食仓储条件,确保储粮安全。
(二)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宣传问题。在打造“广西香米”品牌同时,组织加强对相关企业的宣传。
(三)充分发挥粮食储备资金的作用问题。研究完善利于提高种粮积极性的政策。
(四)完善调研和工作指导,统筹安排培训计划问题。加强对基层粮食安全、质检等方面业务工作的指导,组织参观交流学习,合理安排并督促落实全局年度培训计划工作,避免增加基层年终工作量。
(五)做好定点帮扶工作问题。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发展扶贫产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六)加强与其他厅局协作问题。加强与商务部门协作沟通,做好我区冻猪肉储备工作。
二、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
(一)基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维修问题。
1.整改目标:
协调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基层粮库建设和维修工作。
2.整改措施:
(1)按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要求,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粮食企业的建设项目,努力争取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国债项目资金。争取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粮油库建设维修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各地的粮食仓库建设和维修改造。
(2)将本系统的重点项目列入“十四五”规划组织实施。
(3)开展粮食仓储建设情况调研。对全区粮食仓库仓容情况、在建项目进度和资金缺口情况进行调研,并结合我区的储备粮布局情况,提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资金不足的项目,协调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3.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4.责任单位:规划建设与安全仓储处
(二)加强对区内粮油产品宣传问题。
1.整改目标:结合国家新一轮优质粮食工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在2021年的工作中着重继续借助优质粮食工程平台,加强粮食产业优粮优销工作,加快“广西香米”区域公用品牌建设。
2.整改措施:
(1)组织区内粮油企业参加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等各种大型粮食展销会,扩大产销合作,进一步扩大“广西香米”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粮食产业强区建设步伐。
(2)借助优质粮食工程平台,加强粮食产业优粮优销工作,加大优质稻收购力度,并建立完善粮油网络销售平台,建成广西香米实体展示旗舰店。
3.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4.责任单位:粮食储备与产业发展处
(三)充分发挥粮食储备资金的作用问题。
1.整改目标:
组织开展稻谷补贴与政策性粮食收购,通过实行差别化补贴和优粮优价政策,增加农民种粮积极性。
2.整改措施:
(1)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稻谷补贴与政策性粮食收购方案,按照优粮优价、优粮优补的原则实行差别化补贴政策,确保农民种粮收益稳定,引导区内生产者主动调整种植结构,多种粮、种好粮。
(2)落实粮食收购资金,全区完成收购60万吨以上,保障区内储备轮换粮源稳定。
3.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4.责任单位:粮食储备与产业发展处
(四)完善调研和工作指导,统筹安排培训计划问题。
1.整改目标:
统筹安排年度工作调研和培训计划,做到科学合理。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检验工作的指导,提升质检机构检验能力水平。
2.整改措施:
(1)与人事处统筹安排年度培训计划,尽量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各处室培训计划,避免年底集中办班,增加工作负担。其中,统计类培训需待上级明确统计工作目标、内容、时间表后方可开展,拟在12月份进行,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2)组织开展粮食质量检验指标比对考核,提高质检机构检验水平。在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和收获环节风险监测期间,分期分批组织检验人员参加会检,提高工作人员检验能力。
3.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4.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体改处)牵头,人事处、执法督查处配合
(五)做好定点帮扶工作问题。
1.整改目标:
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发展扶贫产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扶贫产业规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2.整改措施:
(1)争取资金在陆川县瓜头村、风淳村、良田村和那坡县百省乡那龙村建设水利设施,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在风淳村、良田村建设垃圾收集设施,改善村民生活环境,提升乡村风貌。
(2)在风淳村发展优质稻产业,在良田村发展肉牛扶贫产业,在瓜头村巩固提升水产养殖产业,提高带动群众增收能力。
(3)加快村集体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加村集体经济,增强为民办事能力。
3.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4.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脱贫攻坚工作队)
(六)加强与其他厅局协作问题。
1.整改目标:
加强与商务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做好我区冻猪肉储备工作。
2.整改措施:
(1)积极与自治区商务部门沟通,加强信息共享,互相通报猪肉储备工作基础信息。
(2)与自治区商务厅加强协作,明确在猪肉储备管理相关环节的各自工作职责,共同做好猪肉储备工作。
3.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4.责任单位:物资与能源储备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整改。各责任单位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落实抓,督促检查要到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统筹推进,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努力才能完成整改的意见,列入“十四五”时期须完成事项,跟踪推进。
(二)强化监督,有序推进。及时将整改方案在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布,让群众及时了解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有关处室要从全局高度,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三)回应合理诉求,增强群众获得感。密切关注群众愿望诉求,及时联系沟通,同步告知意见承办情况;对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通过适当方式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因当事人不了解政策而反映的意见,要耐心解释,取得理解。通过细致扎实的群众工作,有效回应关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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