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粮函〔2019〕345号
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自治区部门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9〕41号)精神,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及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等情况,对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及自治区级基本目录事项的实施清单,对本局权责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经统计,梳理后保留行政许可共3项(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自治区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军粮供应站(代供点)资格认定)、行政处罚1项(对承储企业违反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行政检查1项(对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原权责清单相一致,没有增加和减少事项。其中“军粮供应站(代供点)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为涉军事项,属于敏感事项,不入驻平台公开办理。
我局按要求编制形成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权责清单(2019年版)》,组织政策法规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经局领导讨论通过,现将本局梳理编制的部门权责清单随函报送。
附件: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权责清单(2019年版)
2019年12月24日
(联系人:梁绍文,5622538、18277105047)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权责清单(2019年版).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权责清单(2019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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