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工作通知》(桂法办通〔2024〕5号)要求,经严格对照参评对象范围、基本条件和程序等相关规定,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拟将局法规体改处、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推荐,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综合科科长王卫兰作为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推荐。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6日—5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反映,联系人:李远兴,联系方式:0771-5625912,15777314289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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