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1〕21号)文件要求,专项债券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应于每年6月底前公开上年度专项债券绩效评价结果。现将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治区本级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2。
附件1:2021年自治区本级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公开表.pdf
附件2:2022年自治区本级2021年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公开情况表.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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