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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安考核】自治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粮食生产工作调研指导的通知(桂粮安考核办发〔2020〕4号)

2020-03-07 08: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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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粮食生产工作调研指导的通知

桂粮安考核办发〔2020〕4号

各设区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自治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央复工复产调研组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全区春季农业生产工作视频调度会和3月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抓好全区粮食生产工作的部署,决定对全区粮食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指导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指导时间

2020年3月下旬。

二、调研指导内容

(一)各设区市、县(市、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和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早稻生产推进落实视频会、全区早稻生产推进落实视频会、全区春季农业生产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以及3月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抓好全区粮食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情况。

(二)各设区市、县(市、区)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13号)、《自治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粮食生产任务的通知》情况,特别是2020年粮食生产各项任务指标落实情况,包括粮食及早稻生产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到乡(镇)、到村、到地块的情况,以及恢复双季稻种植等情况。

(三)各设区市、县(市、区)春季农业生产开展情况。

(四)各设区市、县(市、区)加强耕地保护,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以及开展耕地撂荒治理情况;落实国家扶持粮食生产各项补贴政策情况,对粮食生产的金融、保险扶持情况,特别是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有关扶持粮食政策的宣传落实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粮食功能区建设管理、主要粮食作物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等。

(五)各设区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专题研究粮食生产工作情况和主要领导对粮食生产的批示指示情况,以及制定当地发展粮食生产的扶持政策情况。

三、调研指导组组成

按照自治区领导要求,调研指导组人员从自治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抽调。此次调研指导分7个组,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科技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各1名厅级干部担任组长,调研指导组其他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组成。(调研指导组的分组、成员名单及调研指导地区详见附件1)。

四、调研指导方式

每个调研指导组指导2个设区市,每个市指导2—3个自治区粮源基地县、粮食生产重点县,每个县(市、区)指导2—3个乡镇。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访谈农户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各调研指导组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请参加调研指导的自治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有关成员单位,于 2020年3月20日上午下班前,将本单位参加调研指导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请直接发送到电子邮箱

gxnytzzyc@163.com。

(三)各调研指导组根据调研指导要求及时开展调研指导并形成调研报告,经调研指导组组长审定后,于2020年3月27日前将调研报告及调研发现问题汇总表、反馈意见建议汇总表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 gxnytzzyc@163.com。

(四)各调研指导组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近年来我区在粮食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重点调研指导,深入基层单位、项目点,走访基层干部、农户了解相关情况,查找存在问题。

(五)各调研指导组要轻车简从,严格遵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六)各调研指导组自行解决调研交通问题。在各市开展调研指导期间的交通用车,由当地协助提供,调研组按有关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六、其他事项

各设区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接此通知后,及时报告本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领导,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自检自查,主动配合调研指导组做好调研工作,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备查。资料要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不为迎接检查搞突击整改、做表面文章,严禁弄虚作假。请各设区市确定一名联络员,并于3 月19日前将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电话等信息发送至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邮箱(gxnytzzyc@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粮安考核办、农业农村厅联系。联系人:莫伟松,联系电话:0771-5625284、18078189626;覃军福,联系电话:0771-2182735、13878817255。

附件:1.自治区粮食安全调研指导组成员名单

2.调研指导发现问题汇总表

3.反馈意见建议汇总表

2020年3月17日

附件1

自治区粮食安全调研指导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南宁市、百色市

长: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副局长

员: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处级干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干部

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干部(联络员)

第二组:柳州市、河池市

长: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员:自治区科技厅处级干部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干部

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干部(联络员)

第三组:桂林市、来宾市

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员: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处级干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干部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干部(联络员)

第四组:北海市、钦州市

长: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干部

自治区科技厅干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干部(联络员)

第五组:防城港市、崇左市

长: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员:自治区水利厅处级干部

自治区农机中心干部

自治区水利厅干部(联络员)

第六组:贵港市、玉林市

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处级干部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干部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干部(联络员)

第七组:梧州市、贺州市

长: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员: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处级干部

自治区水利厅干部

自治区统计局干部(联络员)

附件 2

调研指导发现问题汇总表

调研指导组组长:

序号

调研发现问题及核查情况

处理意见

备注













































附件 3

反馈意见建议汇总表

调研指导组组长:

序号

提出单位或个人

意见建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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