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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监管】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0年粮食库存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2020-03-12 17: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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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0年粮食库存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自治区各直属储备粮承储企业,广西国泰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新发展米业有限公司、广西南宁福象粮油有限公司:

根据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求,2020年将继续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今年的库存检查工作将结合2019年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一并进行,检查实施方案另行通知。现就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点和范围

(一)检查时点。2020年3月末统计月报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范围。广西行政区域内粮食承储企业存储在广西境内的政策性粮食,以及存储有政策性粮食库点的商品粮。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中央事权其他政策性粮和地方各级储备粮。其中中央储备粮根据中办发〔2019〕48号文件规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只检查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部分。

二、检查准备工作

(一)认真核实账务。纳入检查范围的承储企业要实事求是反映政策性粮食库存情况,已通知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政策性粮食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未入库的粮食不得未入报入;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已将承储企业储粮数量不实、粮权不明等列为重大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

(二)做好库存分解登统。各地各单位要将截止2020年3月31日的统计库存进行分解登统,为便于开展粮食质量扦样检验,本次分解登统要求详细到具体货位号(仓号)、收获年度。请各设区市将辖区内各县(市、区)和有关企业的分解登统表(表式见附件)汇总后于4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gxlsjdjc@163.com)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处,中储粮广西分公司、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管理的企业直接报送执法督查处。

(三)启动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各市、县(市、

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平台用户使用手册、培训PPT 进一步熟悉、掌握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操作,于2020年4月10日前完成辖区内存储企业信息录入。今年库存检查需抽查的存储企业和检查人员将通过该平台随机抽取。为了便于沟通交流和解答疑难问题,请各市各单位相关人员加入“广西粮食库存检查”QQ群,群号为311694075。

附件:2020年3月末政策性粮食统计库存详细分解登统表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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