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执法督查

【储备监管】广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候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材料的通知(桂粮查发〔2020〕2号)

2020-02-24 17: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候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材料的通知

桂粮查发〔2020〕2号

各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广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广西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

根据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粮发〔2020〕31号,见附件),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分配我区先进单位名额3个、先进个人名额5个。经研究,现就做好我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各市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荐本级或所辖县(市、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1名。自治区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广西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推荐先进个人各1名。自治区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各单位推荐材料择优先进单位3个和先进个人5个上报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各市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粮发〔2020〕31号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认真做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并如实填写推荐审批表等相关材料。推荐材料电子扫描件于2020年3月2日前发送到广西大清查工作协调小

组办公室(邮箱地址:gxlsjdjc@163.com)。由于时间紧迫,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评。

联系人:李益发 联系电话:0771-5639969

附件: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广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

            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2月24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