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粮办发〔2020〕35号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要求,2020年为“优质粮食工程”三年项目收官之年。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以下简称“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充分挖掘先进典型经验,及时总结评估项目成效,切实保障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制度
(一)填报项目进度。项目进度由半月报改为月报。各市、各单位要及时将本市、本单位项目实施具体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形成文字材料,文字简明扼要,并认真填报附件1。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报送材料范围为本级及自治区直属粮食收储企业粮食质量检化验室。
(二)挖掘培树先进典型。总结归纳本市、本单位先进典型做法,重点挖掘完善机构运行机制,在推动“五优联动”、“三链协同”、增加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带动粮油消费升级、提高粮食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保障全区粮食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的典型做法,着重提炼本市、本单位特色做法或成功经验,培育引导和复制推广,突出整体效应。每月至少报送1篇典型材料,文字精炼、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自8月起,每月5日前将项目进度和先进典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处。
二、填报项目清单
请各市、各单位认真统计项目建设单位具体情况,填写附件2,于8月5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十三五”期间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点建设情况
为认真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依托国有粮食企业、粮食质检机构、院校和科研机构,布设2500个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点”目标任务在我区的落实情况,请简要总结本市、本单位“十三五”期间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点建设情况,填报附件3,于8月5日前报送文字材料和附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粮食收储库点快检设备配置情况
请认真统计本市、本单位粮食收储库点快检设备配置情况,填写附件4,于8月15日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请各市、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项目建设推动力度,加强全过程监管,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及时组织项目验收,确保项目如期完成。以上材料请报至自治区局执法督查处,联系人:韦宗唐,邮箱:gxlsjdjc@163.com,联系电话:0771-5612755、18877110902。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9号广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处。
附件:1. 市 月份“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
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2. 市“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
系建设项目清单
3.“十三五”期间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点统计表
4.粮食收储库点快检设备配置情况统计表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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