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30日 |
标 题:【粮油库存监管】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6个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粮发〔2023〕18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31日 |
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各市、县(市、区)分(支)行,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驻桂各直属企业,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广西新发展米业有限公司,广西国泰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福象粮油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23〕52号)要求,现将《2023年全区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 政 厅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
广 西 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2023年3月3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