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28日 |
标 题:【行政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行政执法案例汇编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粮办发〔2023〕2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31日 |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军粮供应中心、粮油质量检验中心,自治区储备粮集团公司:
近期,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发了粮食行政执法案例汇编(分“各垂管局典型案例汇编”和“各省典型案例汇编”两部分),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并结合相关案例,举一反三,扎实推动本市本单位“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和“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开展,力争取得实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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