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区、来宾市兴宾区、金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 局):
根据《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4个文件的通知》(桂市监发〔2022〕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2年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粮发 〔2022〕45号)要求,经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同意,决定通过双随机监管平台,在所有从事早籼稻收购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家企业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企业
(一)广西志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二)广西吉莱商贸有限公司
(三)广西金秀大瑶山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组人员
根据桂市监发〔2022〕35号文要求,本次检查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由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联自治区 市场监管局抽查,抽查人员如下:
李益发 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执法督查处二级调研员
李维谦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
原海明 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执法督查处三级调研员(电 话:18078185813 )
刘海华 广西计量院机动车(原衡器)所所长、工程师
三、检查内容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2〕93号)和桂粮发〔2022〕45号文规定的内容开展检查。
四、抽查时间
2022年9月28-29日。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执法督查处,联系人:原海明:电话:0771-5608597、18078185813。
2022年9月22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贵港、来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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