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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粮食收购领域联合抽查的通知

2022-09-22 10: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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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来宾市兴宾区、金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 局):

根据《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4个文件的通知》(桂市监发〔2022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2年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粮发 202245号)要求,经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同意,决定通过双随机监管平台,在所有从事早籼稻收购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家企业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企业

广西志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广西吉莱商贸有限公司

广西金秀大瑶山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组人员

根据桂市监发〔202235号文要求,本次检查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由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联自治区 市场监管局抽查,抽查人员如下:

李益发  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执法督查处二级调研员

李维谦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

原海明  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执法督查处三级调研员 18078185813 )

刘海华  广西计量院机动车(原衡器)所所长、工程师

三、检查内容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293和桂粮发〔202245号文规定的内容开展检查。

四、抽查时间

2022928-29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执法督查处联系人原海明电话:0771-560859718078185813

20229月22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贵港、来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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