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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给予警告行政处罚的公示

2022-06-07 11: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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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8-19日全区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抽查时,发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第2、3、4、8、11仓在熏蒸过程中没有在仓库周围设立警示牌和警戒线,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现予以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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