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0-563035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2019年11月07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粮办发〔2019〕121号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8日 |
效力状态:有效 |
桂粮办发〔2019〕121号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桂政办电〔2019〕2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9〕)要求,为做好相关工作,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1月7日
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河池南丹县“10·28”矿山事故、陆川县广西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5”事故教训,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桂政办电〔2019〕2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9〕)部署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河池南丹县“10·28”矿山事故、陆川县广西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5”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集中开展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
二、排查整治重点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包括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实现“全覆盖”。重点加强对库区防火、人员密集场所、工程项目施工、危险化学品管理、大型机械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的排查整治,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排查整治重点:
(一)企事业单位层面。重点排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五个方面。
(二)行政管理部门层面。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监管执法情况、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等四个方面。由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实际开展有关工作。
三、排查整治安排
这次大排查大整治从今年11月初开始、至明年1月底基本结束,历时3个月,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把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行政管理部门专项检查、督查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排查大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大排查大整治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要不间断进行,自查自纠要做好台账管理。
(二)部门专项检查督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开展相关检查和督查工作。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也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于2019年11-12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该项检查工作将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对我区项目建设情况调研的函》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星级粮库”评价工作的通知》两份文件安排的项目调研和“星级粮库”评价工作开展。根据自治区安委会有关要求,这次检查采用“四不两直”形式,不再单独下发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排查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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