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3-573522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6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认定自治区本级猪肉储备单位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粮发〔2023〕79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效力状态:有效 |
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新黔牧业有限公司、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龙北牧业有限公司: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桂粮发〔2021〕3号)以及自治区本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单位资质审定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工作组对申报自治区本级猪肉储备承储资质的企业进行了资质审定,并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认定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新黔牧业有限公司、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龙北牧业有限公司具有自治区本级生猪活体储备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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