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3-528137 |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04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粮发〔2023〕75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1日 |
效力状态:有效 |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已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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