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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02-23 10: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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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是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62号)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主要职责为:承担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自治区本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调运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物资仓储管理和代管中央防汛抗旱物资贵港仓库;协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协助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管理工作。

二、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我中心包括预算部门1个,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属全额财政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62号),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截止2020年底,在职在编人员13人。

三、车辆构成情况

我中心机动车编制数3个,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详细见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收入总预算879.9万元,同比减少65万元,下降6.9%,全部是自治区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卫生健康支出1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37.8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12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支出总预算879.9万元,同比减少65万元,下降6.9%,全部是自治区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卫生健康支出1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37.8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12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11.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同比增加1.56万元,增长15.8%。

2.住房保障支出18.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同比增加2.28万元,增长14.0%。

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37.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0%,同比增加36.76万元,增长18.3%。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6%,同比减少105.6万元,下降14.7%。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67.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0.4%,同比增加40.6万元,增长17.9%。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2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3%,同比增加37.6万元, 增长20.0%;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4.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12.8%,同比增加1.01万元, 增长3.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9%,同比增加1.9万元, 增长32.5%。

2.项目支出预算6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6%,同比减少105.6万元,下降14.7%。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79.9万元,同比减少65万元,同比下降6.9%。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1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37.8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1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67.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0.4%,同比增加40.6万元,增长17.9%;项目支出预算6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6%,同比减少105.6万元,下降14.7%。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事业运行237.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应急救援60.2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采购应急救灾物资的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1.7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编外人员经费、物业管理费用。

(四)事业单位医疗11.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五)住房公积金18.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缴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7.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3.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4.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31万元,比2020年增加1.24万元,同比增长11.2%。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2.19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052.6%。 增加原因是:增加中央救灾物资管理职能,需接待国家局到中心检查物资储备情况、调研等,以及兄弟省(市、自治区)储备中心、储备仓库到我中心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2万元,同比减少0.76万元,下降7%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管理规定核减。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事业运行预算237.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16.6万元,增长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5.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4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事业运行经费增长原因主要是较上年增加在职人员1人,以及在职人员正常薪资调整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3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4.4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灾物资、物业管理服务、仓库租赁服务和办公设备采购。

)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我中心没有办公用房、单价50万元以上的办公设备,有机动车编制数3个,定编小汽车实有数3辆。固定资产有: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文件柜和办公桌椅。固定资产原值2252.36万元,净值532.55万元。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1年,我中心超200万元预算的项目1个,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经费362.89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主要用于我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中心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主要是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附件:1.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