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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军粮供应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02-23 17: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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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军粮供应中心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建立完善全区军粮供应规章制度,协调安排统一筹措全区军供粮源,管理、监督、检查全区军粮供应部门的军供工作及军粮财务情况;认定、调整、建设、管理和统筹规划全区的军供站(点)资格;管理全区的军粮丰歉调剂资金;管理军供网点维修改造项目的上报、把关和验收;分析军粮计划的执行;统筹使用和管理军供业务管理费;核算全区军粮销售数量和军粮差价补贴款的拨付、结算。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军粮供应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军粮供应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详细见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军粮供应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收入总预算241.81万元,同比增加12万元,增长5%,全部是自治区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4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支出总预算241.81万元,同比增加12万元,增长5%,全部是自治区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4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同比增加1.07万元,增长10%

3.卫生健康支出10.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同比增加1.49万元,增长17.1%

4.住房保障支出16.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同比增加1.61万元,增长10.77%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6%,同比增加11万元,增长5.7%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21.8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1.7%,同比增加5.08万元,增长2.3%。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4.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1%,同比增加284.04万元, 增长5.64%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13.1%,同比增加1.88万元, 增长6.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8%,同比增加2.36万元, 增长16.7%

2.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同比没有增减。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1.81万元,同比增加5.08万元,同比增长2.1%。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4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1.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7%,同比增加5.08万元,增长2.1%;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3%,没有增减。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18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粮食专项业务活动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粮食业务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1.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四)事业单位医疗10.2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五)住房公积金16.5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缴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1.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2.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9.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1万元(全口径),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支出,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2万元,主要是安排接待国家局军粮办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预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未安排预算,与上年一致。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行政运行预算18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7.51万元,增长4.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7.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增长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正常晋职晋档工资提标。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4万元,采购保险柜2组。

)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我中心没有办公用房、机动车辆、单位50万元以上的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有: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文件柜和办公桌椅。固定资产原值45万元,净值18万元,成新率4成。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无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主要用于我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五、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中心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粮食和储备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粮食专项业务活动(项):主要是用于粮食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我中心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我中心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主要用于支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军粮供应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1年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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