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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 2017年部门决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 2017年部门决算

2018-08-29 11:3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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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治区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

十、项目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自治区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广西粮食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

(三)负责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总体方案和中长期规划,提出收储、轮换、动用自治区储备粮的建议,一经批准,负责具体实施。

(四)指导和协调全区各地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监督、指导全区各地粮食储藏和农村粮食储藏工作,组织和协调国家粮食收购任务的落实,管理粮食财务。

(五)保障城镇居民和军队粮食供给,指导和帮助灾区、库区和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

(六)拟订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自治区储备粮管理的建议;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起草有关粮食流通和自治区粮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执行;编制全区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计划,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权限报批;提出粮食收购价格、最低收购价和销售限价以及储备粮油、进出口粮油等价格的原则。

(七)指导全区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区粮食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八)制定自治区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自治区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监督检查自治区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指导、监督、检查行业安全生产。

(九)负责我区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十)负责管理协调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资、教育等工作。

(十一)协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协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督管理粮油市场。

(十二)对全区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的单位共6个,分别为广西区粮食局本级、广西区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区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质检站)、广西区军粮供应中心(以下简称军供中心)、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工商学院)和广西经贸高级技工学校(以下简称经贸技校)。除自治区粮食局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外,其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自治区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4881.2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4962.01万元,主要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200.54万元,主要是质检站专项补助资金;

3.事业收入6023.96万元,主要是工商学院和经贸技校教育收费收入;

4. 经营收入32.13万元,主要是机关服务中心局大院停车收费收入;

5.其他收入610.07万元,主要是经贸技校劳动预备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收费、店面租金以及联合办学合作等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3052.5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54881.21万元,包括: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万元,主要是局本级对直属粮库的补贴400万元和经贸技校教学专用设备购置款300万元;

2.教育支出35400.83万元,主要是工商学院和经贸技校教育发展资金支出,其中工商学院武鸣新校区建设资金200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8.27万元,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9.19万元,按国家规定缴纳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4.农林水支出93万元,主要是追加局本级农林优势特色产业扶持资金、粮食直补订单工作经费以及追加质检站节水型单位创建项目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288.11万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2216.99万元,主要是我局主要业务开展支出;

7. 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437.32万元,主要是直属事业单位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4547.5万元,主要是局本级中央基建投资建设2601.21万元、质检站质检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060万元和直属两所学校中、高等职业教育等资金884.22万元结转结余。

(三)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7年决算收入51828.71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20106.16万元增加31722.55万元,增长157.78%。其中:

(1)财政补助收入44962.01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12081.77万元增加32880.24万元,增长272.1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财政追加资金共计32145.03万元,其中教育经费追加20921.36万元,主要是工商学院新校区建设资金20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追加10358.16万元,主要是局本级粮库建设维修和粮食产业发展资金9975万元,以及粮油质检站质检体检建设资金1060万元;

(2)事业收入6023.96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7518.51万元减少1494.55万元,下降19.88%。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上缴财政专户资金(全部是教育资金)未全部申请回拨;

(3)经营收入32.13万元,此项收入无年初预算,主要是机关服务中心局机关大院停车收费收入;

(4)其他收入610.07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505.88万元增加104.19万元,增长20.6%。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经贸技校劳动预备制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费、学校商店租金收入及联合办学合作等收入增加。

2、2017年决算支出49896.39万元,比年初预算支出20106.16万元增加29790.23万元,增长148.1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万元,此项支出无年初预算,主要是局本级对直属粮库的补贴400万元和经贸技校专用设备购置300万元;

(2)教育支出35400.83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15318.31万元增加20082.52万元,增长131.1%。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财政追加教育资金20921.36万元,其中我局下属工商学院新校区建设资金2000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8.27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693.76万元增加324.51万元,增长46.7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财政追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9.19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182.37万元减少3.18万元,下降1.74%。下降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收回医疗保险资金;

(5)农林水支出93万元,年初预算为0。主要是财政追加局本级农林优势特色产业扶持资金、粮食订单直补工作经费以及质检站节水型单位创建项目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288.11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290.73万元减少2.62万元,下降0.9%。主要是财政收回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216.99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3620.99万元增加8596万元,增长237.3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财政追加资金10358.16万元,其中局本级9351.84万元,质检站1036.52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粮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70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7.81万元,项目支出37437.06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万元。其中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30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万元。

(二)教育支出29424.5万元。其中高等教育925.7万元;中专教育1022.89万元;技校教育4131.1万;高等职业教育23344.8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03万元。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51.73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2.4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8.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6.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48万元;抚恤金123.6万元。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9.1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3.3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35.86万元。

(五)农林水支出93万元。其中农业生产支持补贴50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40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3万元。

(六)住房保障支出279.85万元,全部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111.31万元,其中粮油事务6687.75万元;粮油储备5423.56万元。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67.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422.2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560.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46.27万元、津贴补贴299.66万元、奖金5.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0.49万元、伙食补助费7.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1.8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5.78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1.3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52.89万元、退休费57.78万元、抚恤金123.6万元、生活补助0.32万元、医疗费3.54万元、助学金155.95万元、住房公积金279.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44万元。

(二)公用经费1845.59万元,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17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7.89万元、印刷费15.02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113.02万元、电费192.2万元、邮电费54.56万元、物业管理费344.33万元、差旅费111.25万元、维修费248.17万元、会议费4.14万元、培训费2.73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劳务费2.81万元、工会经费47.48万元、福利费3.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3.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4.97万元;

2. 其他资本性支出89.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1.2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73.8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18万元;

3. 债务利息支出13.42万元,全部是国内债务付息。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0.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8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5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计29.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8.56万元,下降72.82%;比上年支出数减少18.2万元,下降38.3%。增减变动原因:比年初预算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10.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万元减少9.09万元,下降45.45%,比上年决算数17.39万元减少6.48万元,下降37.26%,主要原因是局本级领导参加国家粮食局、区政协等部门组织粮食考察培训次数较去年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8.57万元减少14.71万元,下降51.49%,比上年决算数19.81万元减少5.95万元,下降30.0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使用;

公务接待费4.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9.31万元减少54.76万元,下降92.33%,比上年决算数10.32万元减少5.77万元,下降55.9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91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自治区粮食局机关,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2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为局领导参加国家粮食局、区政协等部门组织粮食考察。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粮油物资储备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自治区粮食局机关及5个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3.86万元,平均每辆1.7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5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6次,26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为0。其中:局本级4.34万元;粮油质检站0.17万元;军供中心0.04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35万元,比2016年减少2.42万元,下降1.14%%。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其中行政单位185.84万元,事业单位23.5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27.74万元,其中:货物支出2166.3万元、工程支出124.29万元、服务支出2337.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休老干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主要是粮油质检站产品检验仪器设备和经贸技校教学仪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2017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我局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080万元,占年初预算40.17%。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良好,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其中:

(1)2017年粮食仓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专线资金1080万元,绩效评分71.5分。通过仓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粮库基本实现经营管理信息化、储备粮管理数字化、工作终端多样化、作业控制智能化、数据集中可视化,从而提高粮食宏观调控及监管能力,提升粮食应急保障水平,确保粮食安全

(2)2017年储备粮油库建设维修专项资金7000万元,绩效评分71.5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粮食收储供应安全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发改粮食〔2015〕570号),各级政府要积极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抓紧组织修复危仓老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要继续支持粮食收储设施的建设改造,以确保我区粮食安全。根据全区粮食仓储设施布局现状、交通条件、粮食收购量及储存量、粮食流向和发展需求,对粮食仓储设施进行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合理确定区、市、县级中心储备粮库及收纳库四级粮库数量和仓容规模,避免低水平和重复建设。立足粮食仓储设施的发展方向和储粮技术的高要求,科学设计,采用先进仓型,建设现代化程度较高的标准粮库。重点在粮食集散地、粮食主产县建设中心粮食储备库,提升中心粮库储粮条件和粮库功能;加强粮食主产县收纳库建设和维修改造。到2020年粮食仓库完好仓容达到510万吨,在全区形成以自治区直属储备粮库为龙头、市级直属储备粮库为重点、县级中心储备粮库为支撑、基层收纳库为基础的仓储体系,增强政府对粮食的宏观调控能力,确保储粮安全。其中中心粮库建设自治区直属储备粮库仓容50万吨,市级直属储备粮库仓容15万吨,县级中心储备粮库仓容133.5万吨,基层收纳库仓容50万吨。并对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前建设的各类粮食仓房进行维修改造。

2.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综合评价82.48分,较好地完成了预算的编制、执行、职责目标和履职效益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自治区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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