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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

2017-08-24 09:0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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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粮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粮食局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广西粮食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

(三)负责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总体方案和中长期规划,提出收储、轮换、动用自治区储备粮的建议,一经批准,负责具体实施。

(四)指导和协调全区各地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监督、指导全区各地粮食储藏和农村粮食储藏工作,组织和协调国家粮食收购任务的落实,管理粮食财务。

(五)保障城镇居民和军队粮食供给,指导和帮助灾区、库区和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

(六)拟订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自治区储备粮管理的建议;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起草有关粮食流通和自治区粮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执行;编制全区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计划,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权限报批;提出粮食收购价格、最低收购价和销售限价以及储备粮油、进出口粮油等价格的原则。

(七)指导全区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区粮食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八)制定自治区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自治区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监督检查自治区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指导、监督、检查行业安全生产。

(九)负责我区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十)负责管理协调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资、教育等工作。

(十一)协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协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督管理粮油市场。

(十二)对全区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的单位共6个,分别为广西区粮食局本级、广西区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区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广西区军粮供应中心、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和广西经贸高级技工学校。除自治区粮食局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外,其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自治区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自治区粮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以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6年决算收入33088.81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17071.38万元增加19017.43万元,增长93.83%。其中:

1. 财政补助收入26416.49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9774.72万元增加16641.77万元,增长170.2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财政追加资金16031.89万元,其中局本级9426.62万元、局机关服务中心148.26万元、质检站645.34万元、军供中心40.73万元、工商学院4772.72万元、经贸技校1000.22万元;

2. 事业收入6228.36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6975.31万元减少746.95万元,下降10.71%。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度上缴财政专户资金未全部申请回拨;

3. 其他收入443.96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216.35万元增加227.61万元,增长105.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经贸技校其他收入决算数393.57万元,比年初预算178.35万元增加215.22万元,主要是劳动预备制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费、学校商店租金收入及联合办学合作等收入;

   (二)2016年决算支出17253.86万元,比年初预算支出11880.22万元增加5373.64万元,增长45.23%。包括:

1. 教育支出决算数17891.6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12660万元增加5231.6万元,增长41.3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财政追加教育资金5450.19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166.26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94.27万元增加71.99万元,增长76.37%。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财政追加资金72.34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数156.88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156.13万元增加0.75万元,增长0.4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财政追加资金7.5万元;

4. 农林水支出决算数6700万元,年初预算为0。全部为财政追加局本级自治区粮食及农林优势特色产业扶持资金;

5. 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239.54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235.34万元增加4.2万元,增长1.7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财政追加住房公积金6.12万元;

6.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决算数10435.72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3820.64万元增加6615.08万元,增长173.14%。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财政追加资金9525.74万元,其中局本级9291.8万元、局机关服务中心147.02万元、质检站51.98万元、军供中心34.94万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粮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0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0.15万元,项目支出17176.34万元。

(一)教育支出10870.78万元。其中普通教育877.98万元;职业教育9566.57万元;成人教育426.23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2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43.51万元;抚恤金22.75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8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0.5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4.79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1.57万元。

(四)农林水支出670万元,全部为其他农业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39.54万元,全部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403.04万元,其中粮油事务3641.04万元;粮油储备6762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30.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984.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02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92.27万元、津贴补贴371.01万元、奖金143.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1.87万元、伙食补助费1.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8.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0.3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5.1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38.35万元、退休费234.31万元、抚恤金14.52万元、医疗费0.05万元、助学金270.37万元、住房公积金231.4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18万元。

(二)公用经费1346.05万元,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1233.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56万元、印刷费4.1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88.86万元、电费158.3万元、邮电费33.31万元、物业管理费4.41万元、差旅费97.83万元、维修费170.89万元、会议费3.28万元、培训费30.35万元、公务接待费3.63万元、装被购置费0.55万元、劳务费1.68万元、工会经费38.86万元、福利费2.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3.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6.66万元;

2.债务利息支出,全部是国内债务付息112.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7.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8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32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计47.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57万元,下降48.95%;比上年支出数减少23.87万元,下降33.44%。增减变动原因:比年初预算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17.3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万元减少2.61万元,下降13.05%,比上年决算数6.46万元增加10.93万元,增长169.2%,主要原因是局本级领导参加国家粮食局、区政协等部门组织粮食考察培训次数较去年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8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26万元增加13.55万元,增长216.45%,主要是发放公车补助,比上年决算数35.56万元减少15.75万元,下降44.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使用;

公务接待费10.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6.83万元减少56.51万元,下降84.56%,比上年决算数29.37万元减少19.05万元,下降64.8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46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自治区粮食局机关,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3个,累计3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局领导参加国家粮食局、区政协等部门组织粮食考察,到加拿大参加粮食流通管理体制与法制建设培训和到阿根廷加班大豆玉米标准与检验技术培训。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8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粮油物资储备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自治区粮食局机关及5个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9.81万元,平均每辆2.4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0.3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44次,402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为0。其中:自治区粮食局本级10.09万元;自治区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0.09万元;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0.08万元;军粮供应中心0.07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77万元,比2015年增加96.59万元,增长83.86%。增加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核算标准变化,并且2016年车改后按自治区统一标准追加了在编在职人员定额交通补贴计入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同时2016年开始发放伙食补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3.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休老干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主要是粮油质检站产品检验仪器设备和经贸技校教学仪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5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49%。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比较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其中:

1.粮油质量检测能力体系建设项目100万元,绩效自评分83分。通过购买实验室仪器设备5台(套),自治区粮油质检站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配置得到很大改善,实验检测能力相应提高,应对突发事件、食品安全监测任务等综合能力也进一步提升。本项目实施已达预期绩效目标。

2.农户科学储粮专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1350万元,绩效自评分91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十三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1000万套农户科学储粮。我区结合国家规划和我区实际,2016年下半年实施农户科学储粮6万套。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为粮食产区农户改善储粮条件,减少粮食产后损失。扩大农户储粮减少损失试点规模,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新装具、新技术,把农户科学储粮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来抓好。本项目实施已达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自治区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自治区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下载)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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