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
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粮食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
十、项目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自治区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广西粮食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
(三)负责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总体方案和中长期规划,提出收储、轮换、动用自治区储备粮的建议,一经批准,负责具体实施。
(四)指导和协调全区各地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监督、指导全区各地粮食储藏和农村粮食储藏工作,组织和协调国家粮食收购任务的落实,管理粮食财务。
(五)保障城镇居民和军队粮食供给,指导和帮助灾区、库区和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
(六)拟订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自治区储备粮管理的建议;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起草有关粮食流通和自治区粮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执行;编制全区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计划,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权限报批;提出粮食收购价格、最低收购价和销售限价以及储备粮油、进出口粮油等价格的原则。
(七)指导全区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区粮食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八)制定自治区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自治区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监督检查自治区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指导、监督、检查行业安全生产。
(九)负责我区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十)负责管理协调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资、教育等工作。
(十一)协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协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督管理粮油市场。
(十二)对全区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的单位共6个,分别为广西区粮食局本级、广西区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区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质检站)、广西区军粮供应中心(以下简称军供中心)、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工商学院)和广西经贸高级技工学校(以下简称经贸技校)。除自治区粮食局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外,其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自治区粮食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附件)
第三部分:自治区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我局2018年度总收入43227.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061.3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4767.4万元,下降28.4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9026.3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5935.64万元,下降35.44%,主要原因是减少追加工商学院政府债券资金“2017年教育项目资金”12660万元和“2017年南宁教育园区高校建设补助资金”3000万元,合计减少15660万元。
2. 上级补助收入6.2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94.31万元,下降96.9%,主要原因是减少追加质检站专项补助资金200.54万元;
3.事业收入7671.16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为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工商学院和经贸技校的教育收费和租金等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647.2万元,增长27.34 %,主要原因是质检站粮油检测费收入增加309万元、工商学院教育收费增加1450万元。
4. 经营收入为0,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2.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服务中心将2017年经营收入在2018年度计入其他收入。
5.其他收入357.5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52.51万元,下降41.39%,主要原因是经贸技校店面不再出租,租金收入减少;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52.8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52.81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去年没有此项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5913.8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45.29万元,增长18.59%,主要原因是局本级粮食仓储设施智能化项目和农户科学储粮项目的结余。
(二)我局2018年度总支出43227.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115.2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2781.19万元,下降25.6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7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减少2017年度追加资金局本级对直属粮库的补贴400万元和经贸技校教学专用设备购置款300万元。
2.教育支出19057.07万元,主要是;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6343.77万元,下降46.17%,主要原因是减少追加工商学院政府债券资金“2017年教育项目资金”12660万元和“2017年南宁教育园区高校建设补助资金”3000万元,以及减少追加经贸技校教育经费847万元,合计减少1650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9.41万元,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18.85万元,下降11.67%,主要原因是减少经贸技校2017年度两后生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51.72万元(2018年度科目调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11万元,按国家规定缴纳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4.92万元,增长8.33 %,主要原因是按政策增加医疗保险缴费。
5.农林水支出4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5万元,下降48.39%,主要原因是减少局本级2017年度农林业优势产业扶持资金40万元和质检站2017年度节水型单位创建项目追加资金3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99.47万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1.36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按政策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
7.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6617.14万元,主要是我局主要业务开展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400.15万元,增长36.02%,主要原因是局本级追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806万元和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金1000万元,质检站追加粮食质检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117.7万元。
8. 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719.97万元,主要是直属事业单位结余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82.65万元,增长64.63%,主要原因是经贸技校增加282.85万元。
9.年末结转和结余5392.7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45.29万元,增长18.59%,主要原因是局本级中央基建投资建设2601.21万元、质检站质检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060万元和直属两所学校中、高等职业教育等资金884.22万元结转结余。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245.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4459.37万元,下降33.08%。其中:基本支出6624.88万元,项目支出22620.62万元。
我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3.78万元,支出决算为292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74%。其中:
(一)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9176.27万元,支出决算为 1169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1%。主要是财政追加奖助学金等教育经费2526.91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99.65万元,支出决算为81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8%。主要是追加离退休人员经费、养老保险以及抚恤金等141.78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00.37万元,支出决算为19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7%。基本完成年初预算,人员调整略有结余;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全部是追加局本级粮食直补订单工作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00.4万元,支出决算为29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9%。基本完成年初预算,人员调整略有结余;
(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为5727.09万元,支出决算为1620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88%。主要是追加局本级农户科学储粮项目3600万元、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补助1806万元、粮食质检体系项目建设550万元、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金1000万元、直属粮库建设项目1906万元以及追加质检站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00万元和粮食质检体系项目建设1060万元,以上合计追加10122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24.8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经费
1.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4457.45万元,支出决算为425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4%。基本完成年初预算,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调整形成结余。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年初预算为491.05万元,支出决算为53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1%。主要是追加抚恤金65万元万元。
(二)公用经费
1.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03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65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7%。主要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220万元,为两所院校的聘用人员工资等方面的减少开支。
2. 资本性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工商学院办公设备购置115.72万元和其他资本性支出53.3万元,下一年度调整科目。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数和支出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3.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25万元。
增减变动原因
“三公”经费支出总计33.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6.81万元,下降66.35%;比上年支出数减少4.56万元,下降15.55%。增减变动原因:比年初预算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13.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万元减少7万元,下降34.84%,比上年决算数10.91万元增加2.12万元,增长19.42%,主要原因是局本级领导参加国家粮食局、区政协等部门组织粮食考察培训次数较去年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8.57万元减少12.97万元,下降45.4%,比上年决算数13.86万元增加1.74万元,增长12.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使用;
公务接待费5.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2.12万元减少增长15.4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03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自治区粮食局机关,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3个,累计3人次。开支内容为局领导参加国家粮食局、区政协等部门组织粮食考察。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粮油物资储备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自治区粮食局机关及5个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5.6万元,平均每辆1.9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5.2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3次,241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为0。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42.59万元减少15.05万元,降低6.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行政经费开支,减轻财政负担,比2017年增加18.2万元,增长8.69%,主要是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略有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5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4.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67.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9.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94.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8.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0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主要是粮油质检站产品检验仪器设备和经贸技校教学仪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17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01%。组织对2018年度2个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080万元,占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5.72%。
共组织对“全区储备粮油库建设维修资金”和“粮食仓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80万元。没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个预算绩效项目自评分均为96.6分,完成情况较好。
组织对局本级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93.57万元。没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自价92.5分,专家复核评分83.79分,根据专家反馈,我局2018年度预算编制合规性良好,预算支出内容均符合职责实际,绩效目标清晰明确,资金分配及时,使用合规,预算管理有效到位;大部分工作及时足额按质完成,组织开展了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粮食收储购销工作、实施了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优质粮食工程”等工作任务,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加强粮食安全监管,保障我区粮食安全等方面得到了良好的成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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