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是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62号)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主要职责为:承担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自治区本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调运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物资仓储管理和代管中央防汛抗旱物资贵港仓库;协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协助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的单位1个,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我中心2021年度总收入4599.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24.7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48.4万元,下降12.56%,主要是财政拨款减少。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4.7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书减少348.4万元,下降12.56%,主要是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金额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
4.事业收入0元。
5.其他收入0元。
6.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2174.23万元,为上年度支出预算因突发疫情等影响而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174.23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应急救援装备补助项目1762.45万元、救灾物资储备项目355.69万元、2019年代储中央救灾物资管理费56.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追加时间相对较晚,当年无法及时完成支付;二是部分项目涉及政府采购,需跨年度执行。
(二)我中心2021年度总支出4599.0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186.2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629.14万元,增长471.9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33.05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的原因。
2.卫生健康支出13.25万元,按国家规定缴纳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3.35万元,增长33.8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1名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1.74万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5.59万元,增长34.61%,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1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49.05万元,主要是我中心主要业务开展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195.97万元,增长43.25%,主要是增加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支出355.69万元。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02.19万元,主要是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2457.28万元,增长5471.57%,主要是增加2020年列支结转应急救援装备补助项目支出1713.05万元、2019年代储中央救灾物资管理费支出56.09万元;财政年中追加疫情防控封控紧缺物资采购经费245.03万元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1412.7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803.31万元,主要是列支结转2021 年亟需防汛抢险救灾装备物资项目1289.6万元,2020年代储中央救灾物资管理费73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6.2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629.14万元,增长471.94%元。其中:基本支出328.35万元,项目支出2857.88万元。
我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79.9万元,支出决算为318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2.11%,主要是年中追加资金金额较大。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1.46万元,支出决算1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5.62%,决算比预算增加1.79万元,全部是财政追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8.58万元,支出决算2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7.01%,决算比预算增加3.16万元,全部是追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237.86万元,支出决算64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72.87%,决算比预算增加411.19万元,主要是2020年列支结转救灾物资储备经费355.69万元。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612万元,支出决算250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08.85%,决算比预算增加1890.19万元,主要是2020年列支结转应急救援装备补助支出1713.05万元、财政年中追加疫情防控封控紧缺物资采购经费245.03万元等。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8.3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225.79万元,支出决算为29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2.12%,决算比预算增加72.5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薪酬变动等追加工资薪酬经费。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年初预算为7.74万元,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8.29%,决算比预算减少3.32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4.37万元,支出决算为2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4.31%,决算比预算减少8.83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我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我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年初预算,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7.94%,比去年支出数减少4.85万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减少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我中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14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中心事业运行经费支出293.36万元,用于中心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37.51万元,增长88.23%;比年初预算237.86万元增加55.5万元,增长23.33%;较上年及年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储备中心作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2021年核定相关经费后补充追加2020年度绩效工资32.97万元及其他相关经费,且2021年新增人员1名,工资待遇以及相关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3.61万元,较上年增加2321.61万元,增长1160.80倍,主要是增加2020年列支结转应急救援装备采购2130.31万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119.89万元等。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202.67万元,占比94.79%;服务类支出120.94万元,占比5.21%;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15.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有应急救灾特殊业务车辆3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中心无纳入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22年10月2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