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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10-26 10: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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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区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自治区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自治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区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紧急调运的协调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管理自治区粮食、食糖和棉花储备,负责自治区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全区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粮食产业发展。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四)拟订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区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五)根据自治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区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自治区投资项目。

(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保障军粮供应,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行业教育培训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

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全区储备,完善市县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自治区储备与中央、市县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3.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4.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自治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全区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能源局)的职责分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能源局)拟订自治区储备粮棉糖等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拟订煤炭、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粮棉糖等战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统筹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2.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职责分工。应急管理厅负责提出自治区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自治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自治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自治区应急、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的单位共7个,分别为广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本级(以下简称局本级)、广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广西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广西区军粮供应中心(以下简称军供中心)、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工商学院)、广西工商技师学院(以下简称技师学院)和广西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

第二部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我局2021年度总收入92432.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033.77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693.61万元,增长11.72%,主要是财政拨款增加。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257.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716.39万元,增长29.86%,主要是:局本级增加政策性粮食挂账消化资金2900万元、军民融合建设项目2374万元、粮库及物流园建设维修项目资金2175.35万元、冻猪肉储备轮库价格倒挂亏损补贴1547.84万元、猪肉储备补贴资金1232.64万元等;工商学院增加学生资助补助经费543.77万元、追加2021年高校建设贷款贴息经费(第二批)121万元、2021年本专科国家助和自治区资金11.78万元、2021年高等教育中央资金(资助)131.18万元、2021年区直普通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自治区资金)773万元、2021年中职毕业升高职贫困生学费补助自治区资金80.1万元、工资性支出(非财政统发)25.22万元、武鸣新校区项目(一期)1400万元、追加2021年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自治区资金(一般债券)479万元等。技师学院增加奖学金及免学费补助资金395.97万元、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500万元等。救灾储备中心增加亟需防汛抢险救灾装备物资项目资金1289.6万元、边境疫情防控封控点紧缺物资采购经费245.03万元、2020年度代储中央救灾储备物资管理费7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000万元,下降18.92%,主要是工商学院校区武鸣新校区项目工程款建设债券收入,其中一期工程款15000万元、二期工程款13954.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0.35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去年安排了局本级直属国有粮食企业“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

4.事业收入10653.0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为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工商学院和经贸技校的教育收费和租金等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234.14万元,增长26.54 %,主要原因是质检站粮油检测费收入增加及直属两所学校职业教育收费的增加。

5.经营收入0

6.其他收入5123.5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034.36万元,增长65.85%,主要原因是工商学院新增校区亚行贷款3281.74用于建设武鸣校区;技师学院增加1744.44万元,主要是高技能实训大楼贷款1600万元、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补贴144.45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578.3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资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86.41万元,增长47.56 %,主要原因是质检中心用经营收入弥补单位日常运转经费。

8.上年结转和结余3820.0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672.66万元,增长232.93%,主要是军粮供应中心年初结转军粮供应站点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资金852万元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亟需防汛抢险救灾装备物资项目资金1818.54万元。原因一是较大的项目资金追加时间相对较迟,支出时间紧迫,造成当年无法及时开支;二是部分项目资金需延伸至下一年度继续开支: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开支需跨年度执行。

(二)我局2021年度总支出92432.19元,其中本年支出86806.98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693.61万元,增长11.7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4.04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减少2020年度工商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补助资金。

2.教育支出34523.1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809.94万元,增长34.26%,主要原因是工商职业学院增加3322.55万元,主要是学生人数增加,年中专项预算增加,导致实际支出增加。技师学院增加1817.78万元,主要为高技能实训大楼1142.45万元、2020年度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24.69万元、学生免学费补助、奖助学金350.6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3.31万元,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98.72万元,增长31.96%,主要是财政追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等。

4.卫生健康支出249.83万元,按国家规定缴纳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2.18万元,增长9.74%,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增加。

5.农林水支出6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0万元,下降25%,主要是局本级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工作经费减少2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393.23万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1.61万元,增长5.82%,主要原因是按政策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890.86万元,主要是我局主要业务开展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363.17万元,增长30.03%,其中局本级增加10093.37万元,主要是财政年中追加增加政策性粮食挂账消化资金2900万元、军民融合建设项目2374万元、直属粮库及粮食物流园区建设维修项目资金2175.35万元、冻猪肉储备轮库价格倒挂亏损补贴1547.84万元、猪肉储备补贴资金1232.64万元。质检中心减少294.28万元,原因是当年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业务资金次年才到位,导致项目支出中的质检体系运行经费、设备购置、定额外公用经费开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削减。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增加411.19万元,主要是2020年列支结转救灾物资储备经费支出355.69万元。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02.19万元,主要是救灾中心自然灾害中央补助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457.28万元,增长5471.86%,主要是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列支结转应急救援装备补助支出1713.05万元、财政年中追加边境疫情防控封控点紧缺物资采购经费245.03万元等。

9.其他支出28954.4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8085.6万元,下降21.83%。主要是工商学院校区建设政府专项债券支出比去年减少7000万元。

10.结余分配457.51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3.9万元,下降21.31%,主要原因是粮油质检中心根据单位运转实际情况对结余资金进行分配使用。

11.年末结转和结余5167.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114.61万元,增长69.26%,主要是局本级粮油质量检验费列支结转322.77万元、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项目建设经费204万元;军粮中心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项目建设经费840.72万元;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政府性基金专项债结转1045.6万元;技师学院2020年度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75.3万元;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 年亟需防汛抢险救灾装备物资项目1289.6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56.9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674.92万元,增长37.8%。其中:基本支出7775.66万元,项目支出34781.32万元。

我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460.67万元,支出决算为4255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15%,主要是追加资金和贷款金额较大。其中:

(一)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5814.55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决算比预算增加4190.23万元,其中工商职业学院增加3322.55万元,主要是学生人数增加,年中专项预算增加,导致实际支出增加。技师学院增加1817.78万元,主要为高技能实训大楼1142.45万元、2020年度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24.69万元、生免学费补助、奖助学金350.63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703.27万元,支出决算为112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43%,决算比预算增加425万元,主要是财政追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抚恤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44.34万元,支出决算为24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4%,决算比预算增加5.49万元,主要是追加医疗补助;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全部是追加局本级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工作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83.28万元,支出决算为39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决算比预算增加9.95万元,全部是人员增加薪酬变动等追加住房公积金;

(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为7703.23万元,支出决算为1821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51%,决算比预算增10515.46万元,其中局本级增加10093.37万元,主要是财政年中追加增加政策性粮食挂账消化资金2900万元、军民融合建设项目2374万元、粮库及物流园建设维修项目资金2175.35万元、冻猪肉储备轮库价格倒挂亏损补贴1547.84万元、猪肉储备补贴资金1232.64万元。质检中心减少294.28万元,原因是当年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业务资金次年才到位,导致项目支出中的质检体系运行经费、设备购置、定额外公用经费开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削减。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增加411.19万元,主要是2020年列支结转救灾物资储备经费支出355.69万元。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612元,支出决算为250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8.86%,决算比预算增1890.19万元,主要是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列支结转应急救援装备补助支出1713.05万元、财政年中追加边境疫情防控封控点紧缺物资采购经费245.03万元等。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75.6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5410.92万元,支出决算为557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7%,决算比预算增加166.2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薪酬变动等追加工资薪酬经费等。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年初预算为540.54万元,支出决算为55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1%,决算比预算增加11.4万元,主要是抚恤金和遗属补助增加。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693.08万元,支出决算为163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决算比预算减少62.35万元。主要是两所院校的聘用人员工资等方面的减少开支。

(四)资本性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5万元。主要是工商学院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购置费用。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0000万元,年初预算为0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000万元,下降23.33%,全部是工商学院校区建设专项债券收入。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5%,比去年支出数减少9.33万元,下降28.37%。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并受新冠疫情影响取消因公出国(境)费和尽量减少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年初预算数为14.25万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取消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4万元,全部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8.9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2万元,下降30.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使用,公务出行主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2021年,我局7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8.94万元,平均每辆1.72万元,较去年减少0.75万元,下降30.36%。

(三)公务接待费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3万元,下降19.7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并受新冠疫情影响,减少开展公务往来、接待等交流。我局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1次,164人次;外事接待批次1次,11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261.66万元减少21.26万元,下降8.84%,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并受新冠疫情影响,减少机关运行成本,主要体现在减少差旅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079.84万元,较去年增加45521.69万元,增长476.26%,主要是工商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采购增加45405.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13.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701.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65.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65.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0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3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车辆2辆;其他用车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4台(套),主要是粮油质检中心产品检验仪器设备和直属两所院校教学仪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  29个,共涉及资金338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31%。组织对2021年度工商学院校区武鸣新校区项目工程款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局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项目。

我局组织对“广西(中国—东盟)粮食物流产业园项目I期”等29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845万元。从综合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按规定完成了所有绩效项目的目标设置、调整以及自评等有关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我局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56.98万元。没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较好地完成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社会调查等方式,对2021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综合得分为82.60分。总体上,我局部门2021年履职情况较好,基本完成规划要求及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其中:

在预算编制方面,项目支出编制合规、预算编制细化,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财政厅预算处、业务处室预留资金等未全面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在预算执行方面,部门整体1-6月、1-9月、1-12月支出进度符合财政要求支出进度;专项资金下达、拨付及时;资金使用合规;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基本符合规定;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预算及财务方面基础信息完善。但预算调整率较财政要求有所偏差,部门预算差异率与财政要求有所偏差,结转结余变动率、结转结余率均偏高。

在履职及效益方面,各项主要工作与主要项目基本按照计划完成;各项主要工作基本能够及时完成;部门职责履行完成质量有待提高。2021年,粮食供应保障情况良好,粮食市场价格稳定,未发生因粮食价格波动而造成的粮食风险事件发生,储备粮油损耗率在正常范围内,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充足;群众与领导对部门履职满意度较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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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