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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2-10-26 17: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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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离退休工作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的通知》(桂编[2000]63号)成立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服务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置:财务、保卫、小车班、信息、文印、收发、物业等部门。

(1)基本职能

为局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管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国有资产,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大院内直属单位常住人口的户籍登记、管理、身份证换发,两栋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资料的文印、收发、会议和接待、供水供电系统的维护维修等日常工作。

(2)人员构成情况

服务中心编制数7个,在职实有人数6人,退休人员13人。

(3)车辆构成情况

服务中心机动车编制数2个,定编小汽车实有数1辆,其中轿车(公务)1辆。

第二部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我中心2021年度总收入267.9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57万元,减少4.4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4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99万元,减少4.68%,主要是机关后勤专项管理经费办公区域改造资金减少。

2.其他收入3.49万元,为我单位出租公有住房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42万元,增加13.68%,主要是出租公有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增加。

(二)我中心2021年度总支出264.4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98万元,减少4.6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84万元,增长9.3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3.3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13万元,减少2.06%。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2. 卫生健康支出5.77万元,按国家规定缴纳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7.85%,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9.37万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37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按政策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7.78万元,主要是我中心主要业务开展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61万元,减少6.41%。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4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99万元,减少4.68%。其中:基本支出145.89万元,项目支出118.53万元。

我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4.43万元,支出决算为26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基本完成年初预算。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7.79万元,支出决算为2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5%,决算比预算增加3.71万元,主要是财政追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11万元,支出决算为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1%,决算比预算增加0.66万元,主要是追加医疗补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8.29万元,支出决算为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2%。决算比预算增加1.08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追加住房公积金;

(四)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为233.24万元,支出决算为22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6%,决算比预算减少5.46万元,主要是追加新增人员经费;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也为0。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8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10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7%,决算比预算增加8.96万元,主要是追加新进人员工资薪酬经费等。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年初预算为16.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3%,决算比预算减少1.4万元,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0.63万元,支出决算为1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5%,决算比预算减少0.65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我中心无基本性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5%,比去年支出数增加0.65万元,增长65.33%。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并受新冠疫情影响取消因公出国(境)费和尽量减少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万元,全部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2.7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65万元,增长65.33%,主要原因车辆使用年限长故障多,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08万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取消公务接待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7.56%,同比增加2.39万元,增长13.56%。主要用于我中心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3万元,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有车辆1辆,属于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中心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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