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是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62号)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主要职责为:承担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自治区本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调运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物资仓储管理和代管中央防汛抗旱物资贵港仓库;协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协助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的单位1个,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我中心2020年度总收入2773.18万元,我中心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3.1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
4.事业收入0元。
5.其他收入0元。
6.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元。
7.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我中心2020年度总支出557.0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2216.09 万元,我中心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5万元,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2. 卫生健康支出9.90万元,按国家规定缴纳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16.15万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53.08万元,主要是我中心主要业务开展支出。
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91万元,主要是救灾中心自然灾害中央补助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2216.0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95万元,项目支出342.14万元。我中心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
我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7.09万元,主要是因为涉及机构改革等原因,年初未列入预算,年中追加资金金额较大。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05万元,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2.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90万元,按国家规定缴纳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6.15万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53.08万元,主要是我中心主要业务开展支出。
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4.91万元,主要是救灾中心自然灾害中央补助资金。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4.95万元,主要是因为涉及机构改革等原因,年初未列入预算,年中追加资金金额较大。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66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4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45万元。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我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我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年初预算,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5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我中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15人次。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持平。我中心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我中心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55.85万元,用于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我中心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因机构改革原因,年初未列预算,无增减对比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我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有业务车辆3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中心无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21年9月13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