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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粮食收购许可证问题的常见问答

关于粮食收购许可证问题的常见问答

2016-05-04 16: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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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粮食收购是指什么?

答:是指直接向种粮农民、其他粮食生产者购买粮食的活动。向粮食经纪人购买粮食视同收购活动。粮食经纪人是指以个人或者家庭为经营主体,直接向种粮农民、其他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的经营者。

 

2、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应当向哪一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

答:应当向工商登记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收费?

答:不收费。

 

4、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核机关应当如何作出受理决定?

答: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核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受理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当自接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视为受理。

 

5、审核机关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如何核查?

答: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结果应当由实地核查人员和被核查企业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签字、盖章认可。

 

6、审核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多少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决定?

答:法定十五个工作日,承诺八个工作日。

 

7、粮食收购资格是否只在本区域有效?

答:粮食收购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可以开展跨区域粮食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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