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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固根基 粮安“八桂”(系列一)丨强化组织领导 合力推进立法

2026-02-12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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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正式施行,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强大的法律武器。为深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法,破解广西粮食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作为重点立法项目推进。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具体牵头推进立法工作的做法,得到多位自治区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我们将通过系列报道,展现我局在自治区立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会同立法专班各成员单位,扎实高效推进《条例》立法的实践历程。

一、高位推进。为加强对《条例》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立法进程,自治区人大印发《条例》立法工作方案,成立以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召集人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明确由自治区人大农委、法制委、法工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司法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服务保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分别成立《条例》立法工作组,负责立法具体工作,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各方责任。

2025年12月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部署组织自治区人大代表研读讨论《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工作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有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图源:广西人大)

二、协同联动。粮食安全立法是一项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涉及政治、经济、自然、技术、法律、政策等多个方面,关系到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粮食企业、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主体切身利益,需要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支持,合力加快推进《条例》出台。

2025年5月22日,自治区发改委党组成员,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巡视员许瑾参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的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工作专班第三次专题研究会(图源:广西人大)

加强工作调度。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主持召开立法推进会,协调解决立法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立法目标、立法要求、立法原则和立法程序,为高质量推进立法指明方向和路径。自治区人大农委、法制委、法工委等单位定期组织召开立法专题会,研究部署立法具体工作。

建立协同机制。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财政厅、南宁海关等部门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条例》草案,各相关单位业务骨干全程跟进、深度参与、通力合作,共同为《条例》立法工作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立法工作组与自治区有关厅局人员多次会商修改《条例》草案文本

专班集中会商。立法专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会商,围绕《条例》框架体系、核心条款、特色条款、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广泛论证、深度分析,初步形成《条例》草案后,集中逐条逐款修改累计46次,调动参与人员超300人次。

三、勇担重任。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工作要求,勇担《条例》立法唯一起草部门重任。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把加快《条例》立法,作为强化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推动粮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统筹部署立法工作,每周召开1次以上立法专题会议研究具体工作,全力推动立法进程。创新设计《条例》立法“一张图”,确定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立法各项工作任务。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多次组织召开会议部署立法工作

《条例》历经多轮修改完善,顺利通过自治区政府专题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并于2026年2月6日提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实施。这一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不仅填补广西在粮食安全领域立法空白,更将稻谷补贴、绿色储粮、应急保障等成熟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实现依法管粮、依法治粮的重大突破,为坚决守住管好“八桂粮仓”和“大国储备”,全方位夯实广西粮食安全根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供稿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供图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编辑丨李婷

审核丨冯瑀 覃咏梅 张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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