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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立“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 护航粮食安全

2025-11-05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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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深入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创新设立“政府主导、财政注资、企业参与”的“广西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以市场化机制高效化解基层粮企融资瓶颈,构筑信贷风险兜底屏障,支撑全区粮食购销体系高效运行。目前,基金缴存2000万元,最高可支撑3亿元贷款,累计提供粮食收购贷款担保超20亿元,为我区落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守住管好“八桂粮仓”和“大国储备”保驾护航。

一、科学设立信用保证基金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组织调研组到全区各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主管部门、粮食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摸底调查,找准找实基层粮食企业资金短缺、抵押物不足、融资成本高等一系列痛点堵点,把解决粮食企业“融资难、收粮难”问题作为设立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的根本宗旨,进一步明确设立基金的必要性。二是明确功能定位。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农发行广西分行建立我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明确基金“公益性、专属性”定位,通过融资增信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粮食收购领域倾斜,以增信杠杆破除企业融资难题,确保粮食企业顺利完成收购任务,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三是构建政企联动模式。我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由政府与企业共担,目前缴存资金200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1000万元,企业1000万元,贷款银行按基金实际缴存额度的10-15倍发放粮食收购贷款,实现支撑3亿元的贷款,通过“小基金”撬动“大资金”,有效扩大粮食收购资金供给,有力保障粮食企业收购粮食资金需要。

二、正确管理信用保证基金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贷款管理、代偿追缴及损失认定、退出与奖惩机制、财务管理等要求,为基金科学管理提供遵循。二是强化统筹管理。坚持财银企协作、依法合规、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推动成立广西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小组,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财政厅和农发行广西分行为成员单位,加强对信用保证基金管理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服务保障,确保基金管理规范、封闭运行。三是加强贷款管理。严格确定贷款粮食企业名单,筛选信用良好、具备收储能力的收购主体入围名单;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协调信用保证基金归集、补充和调整,审核基金担保、划拨、到期清算、代偿支付等业务。自建立粮食收购信用保证基金以来,我区信用保证基金运行正常,风险防控机制运行稳健,未发生基金代偿事项,金融机构企业参与热情持续高涨,基金发挥效力持续增大。

三、高效使用信用保证基金

一是落实信贷目标。每年在区内粮食主产县(市、区)补贴收购粮食80万吨,作为保障地方储备粮轮换和保障地方粮食供应的主要粮源。充分发挥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作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明确集团公司授权子公司负责50万吨优质稻收购资金的统贷统还,有效解决广西粮食收购资金的供应难题。二是规范使用基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粮食收购企业贷款资金用于粮食收购,做到专款专用。2018年-2024年间,粮食收购贷款信保基金累计提供贷款担保20亿,每年支持40余家收购企业参与优质稻收购工作,支持收购优质稻73.92万吨,占优质稻收购资金总量的23%。各收购企业及时向农民支付粮款,做到“一手交粮、一手交钱,不打白条”,切实维护了农民种粮收益。三是推动降本增效。积极与自治区财政、农发行广西分行等部门沟通,争取到我区优质稻收购贷款取消5%的借款风险保证金,收购企业在信保基金规模内免收借款保证金,累计为40余家收购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约为3000万元,进一步降低了粮食收购企业融资成本。


供稿 |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审计处

编辑 | 李婷

审核 | 冯瑀 宋学新 张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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