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为切实做好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三级响应有关工作,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在此前已调拨两批应急救灾物资的基础上,再次增调2.21万件自治区本级救灾物资,全力支持南宁市、北海市、百色市、崇左市等4个市做好受灾群众避险转移和安置救助工作。本次增拨物资包括:帐篷1300顶、折叠床5200张、折叠桌凳1300套、毛巾被2600条、毛毯2600条、蚊帐5200顶、家用应急灯1300个、强光手电2600个。
供稿 | 覃鹏程
编辑 | 李婷
审核 | 罗雯 宋学新 张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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