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8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2号)精神,国家有关部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自2016年起对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进行考核。自治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依据国家有关部门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内容和评分标准(初步意见),起草了广西设区市2016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并征求了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绩效办的要求,请各市抓紧时间提出修改意见,于2016年6月26日前把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自治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邮箱:qlsjjdjcc@163.com。逾期未反馈,视同无意见。
《广西设区市2016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可从广西粮食网“互动交流意见征集”下载,网址:http://lshwzcbj.gxzf.gov.cn
联系人:农有洲 电话:0771—5629538 手机号码:18078185798
2016年6月21日
附件:
广西设区市2016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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