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重要论述,规范我区政府粮油储备入库、储存、出库各环节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将原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储备粮食入库、储存、出库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fdcc@lshwzcbj.gxzf.gov.cn。
2.通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邮编:530023。信封上请注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彭海亮,0771-5612755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关联文件: